本报北京9月8日电9月8日是“国际扫盲日”。为了大力推动扫盲工作,教育部今天在京召开庆祝第33届“国际扫盲日”暨第三届“中华扫盲奖”颁奖大会,表彰奖励在扫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106个、先进个人188名,其中3人获特等奖。
教育部总督学柳斌和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华福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主任奥多内斯先生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扫盲工作,扫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90年代以来,我国加大了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的进程。各地把非文盲率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发展指标,列入地方政府年度评估的重要内容。遵循“一堵二扫三提高”的方针,下大力气普及初等义务教育,避免新文盲的产生,1997年全国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98.7%。通过“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反复动员,一大批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有效地减少了新文盲的数量。
教育部还建立了扫盲评估和表彰奖励制度,1996年设立了“中华扫盲奖”,与全国妇联共同设立了“巾帼扫盲奖”,与财政部建立了对扫盲先进地区政府两年一次的表彰制度。
由此,我国扫盲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1990年以来,全国共扫除文盲3793万。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统计,15岁以上人口中,文盲数量由1.82亿降到1.45亿,文盲率由22.3%降到16.5%,青壮年文盲率由10.38%降到6.14%。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市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